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我区师资需求实际,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用人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南路188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下载)
(5)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查,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n)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由社会事业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改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21日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南通市东方中学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笔试、综合素质测试
考试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线,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相关专业知识(70%)。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考试结束后七日内,考生可自行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综合素质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综合素质测试),不足三倍,按实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和测试时间地点将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1.形式和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模拟上课和面试两部分。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面试的内容包括对教育理念及专业思想的阐述、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测试,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教师岗位报考者增加专业素质测试内容:①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慢写、水粉静物、书法、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田径、体育特长展示等。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模拟上课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其中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教师岗位者按模拟上课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下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30%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者取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得分高者;其它岗位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体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者取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得分高者;其它岗位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规定计划内聘用工作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923216(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
八、本公告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3-85923260(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359608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附件: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