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
幼儿园暑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的通知》(通教办[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校在7月1日前将暑期值班表上报教育处,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本学期(或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学期(或下半年)工作计划,电子邮箱:ntkfqedu@yeah.net。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的通知》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