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6年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级学科带头人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
三、有关要求
1. 所有参培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培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者,由学校统一请假。
2. 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所有培训人员必须在每场培训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
3. 本次培训费由社会事业局统一支付,住宿费回各单位报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