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全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通教职称〔2017〕6号]、《南通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通教职称〔2017〕4号]、《南通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全市中小学一级教师(含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通教职称〔2017〕5号]文件精神,各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共13人,中小学、教研室申报高级教师1人、一级教师1人,现将全区申报教师汇总表和申报简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7月27日—8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反映,联系电话83596082。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