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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点击数:

 

 

通开发社〔201780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

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天星湖中学及各初中: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我区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对职业学校招生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所有初三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本年度中考方可毕业及升学。初中学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推荐学生放弃中考去职业学校就读。

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杜绝有偿招生行为的发生。各生源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尤其是班主任的教育与管理,有效预防有偿招生行为。

三、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831日,自查自纠阶段,各中学要组织召开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全体班主体会议,传达学习文件,明确纪律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191844667@qq.com,将违法所得上缴纪委。

第二阶段,91日至915日,汇总总结阶段,局机关汇总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向市教育局上报工作总结。

第三阶段,916日至10月底,检查审计阶段,局机关对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迎接市级机关检查。

 

 

附件:《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通教办〔201729号)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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