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开发社〔2017〕127号
关于举办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
校园艺术节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提升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南通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通教办函﹝2017﹞210号),经研究,决定举办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现将《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实施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1: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组委会名单
主 任:邵 平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副主任:倪 敏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委 员:季春华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处长
杨 苏 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徐新民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校长
戴继华 南通市东方中学校长
陈卫东 南通市竹行中学校长
姚 敏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校长
赵建华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集团总校长
帅宁华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长
曹立聪 南通市小海小学校长
朱 军 南通市竹行小学校长
附件2: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伟大祖国70周年华诞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校园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艺术节活动的各项目标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优秀文化方向。艺术节活动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艺术节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艺术节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各校在整体推动艺术节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关注薄弱学校的学生,努力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各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四阶段”活动机制。按照各校开展活动、区级集中展演、大市集中展演和参加全省集中展演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积极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美育方向。
四、项目与分组
1.项目分类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美育保障机制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校园文化环境育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等九个方面。
2.对象与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
小学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中学组为初中、普通高中的学生。
五、活动安排
本届校园艺术节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学校要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第一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
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宣传展演。
2.学校在全面开展校园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应充分挖掘学校或地域特色,精心打造高品质的节目、作品参加市教育局和区社会事业局组织的集中展演活动。
3.凡是被评为江苏省、南通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单位必须精心打造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南通市第七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集中展演,并力争在江苏省、全国艺术展演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第二阶段(2018年4月)为区社会事业局集中展演阶段。
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在各校举办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的基础上,区社会事业局集中组织一台艺术节目展演、一场艺术作品展览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请各学校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本校艺术节实施方案报送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2018年5月10日前将《南通市第七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1)、活动总结、艺术展演活动简报、图片等报送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作为总结评选区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报送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613室;邮编:226010;联系人:施玲,电话:83596082,电子邮箱:191844667@qq.com。
2.2018年3月15日前,请各学校报送集中展演的具体时间,区社会事业局将根据各校的展演时间作统一安排,并组织专家赴各校对集中展演的艺术节目、展览的艺术作品和展示的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进行评选。
3.各学校集中展演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第三阶段(2018年5月上旬)为南通市集中展演阶段。
(四)第四阶段(2018年5月至8月)为参加江苏省集中展演阶段。
六、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奖励获选参加市、省、全国展演的学校单位。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均设立一、二、三等奖。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4.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
5.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术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6.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7.代表开发区参评江苏省展演的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创新优秀案例,授予特等奖。
8.在全省展演中为开发区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授予特别贡献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展演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落实展演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各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加大展演活动的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展演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附件3: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戏曲节目须提交唱词文稿。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不使用电子屏背景。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开发区集中展演
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1.艺术节目展演
(1)展演的节目必须兼顾到各个组别及各种艺术表演形式,小学组和中学组在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须分别至少有1个节目,其中声乐项目小学组和中学组必须各有2个合唱节目,舞蹈项目小学组和中学组必须各有1个群舞节目,戏剧项目小学和中学组必须各有1个戏曲节目,群舞、校园剧鼓励原创。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2.艺术作品展览
(1)集中展览的作品必须兼顾到各个组别及各种艺术形式,小学组和中学组在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须都兼顾,并有作品呈现。艺术作品中,摄影作品不得超过30%。
(2)各校报送的学生绘画作品不超过30幅、书法(篆刻)作品不超过20幅、摄影作品不超过20幅。同一学生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件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
(二)市教育局集中展演
1.表演类节目。开发区报送总数不超过16个,小学组、中学组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须分别至少1个节目,声乐类项目原则上报送合唱节目。表演类节目中,舞蹈、校园剧必须为原创节目,器乐合奏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
2.艺术作品。开发区报送绘画作品25幅,书法篆刻作品20幅,摄影作品15幅。
市第七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会将对各县(市、区)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先行进行审核后,最后确定参加集中展演的节目与作品。
(四)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类节目申报表电子稿于3月20日前发至实验小学殷晓琴,联系电话:13515201255,电子邮箱:xqdrm@163.com。
2.艺术作品类申报表电子稿于3月20日前送至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朱蓓蓓,联系电话:13813751188,电子邮箱:1254657308@qq.com。
3.艺术作品必须标明艺术作品的种类,并附创作说明;在背面注明作者、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 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4.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4: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申报汇总表
县(市、区) (盖章)
序号 |
学校名称 |
节目名称 |
节目形式 |
组别 |
人数 |
节目时长 |
是否原创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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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艺术作品申报表
南通市 县(市、区)第 号作品 作品名称:
作品种类: 尺寸(长×宽×高): cm
作者姓名: 组别: 创作时间:
所在学校: 所在年级:
指导教师: 单位:
学校地址:南通市 县(区) 路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报送单位公章)
附件6: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一、内容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板鹞风筝、南通剪纸、蓝印花布、南通版画、南通刺绣、南通盆景、面塑(泥塑)、编织、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
二、参加对象和要求
工作坊以中小学校为单位进行展示。每个工作坊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区内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区内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不得跨区组队。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优先。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为8人,其中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带队老师2人。
三、报送和展示办法
(一)报送数量
各校推荐工作坊展示与各校艺术作品展示同时进行,每校1个工作坊。
(二)报送要求
1.各校入选工作坊上报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校园艺术节组委会。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项目方案文稿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 分钟,刻录成DVD 数据盘,采用MPG2 格式)。
{C}{C}2.{C}{C}入围大市参加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主办方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 米(长)×4 米(宽)×2.2 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各校可参照执行),集中展示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C}{C}(三){C}{C}报送办法
请各中小学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艺术实践工艺坊相关材料报送请送至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朱蓓蓓,联系电话:13813751188,电子邮箱:1254657308@qq.com。
附件7: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参展县(市、区)名称(限1县,不得跨县组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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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项目(限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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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校(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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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不超过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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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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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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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电子邮箱:
附件8: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省(区、市)、一地(市)、一县(市)、一校基于学校美育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三)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四)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六)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七)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八)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九)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十)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它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5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3000字。
(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三)报送数量
各学校要在广泛征集案例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案例评选。在此基础上,开发区向市里报送案例15篇。市艺术节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四)报送方式
1.各校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公章的《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 9),同时需填写案例汇总报送表(见附件10),并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本。优秀案例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案例、申报书、汇总表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统一送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联系人:殷晓琴,联系电话:13515201255,电子邮箱:894433250@qq.com。
四、组织工作
各中小学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案例报告会的有关工作纳入本届校园艺术节活动中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发动中小学校长、中小学艺术教师、教研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区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的研究成果。
各校要在广泛征集案例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案例评选,保证报送案例的质量。各校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与创新,提高中小学美育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跨上新台阶。
附件9: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案例代码 |
案例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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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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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江苏省域统一代码:20,案例类别代码(第3、4位)
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
01 |
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
06 |
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
02 |
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
07 |
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
03 |
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
08 |
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
04 |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
09 |
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
05 |
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
10 |
论文代码由以上4位数字和字母构成。例如:苏州市某区申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的案例代码为2009;南京市某中学申报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的案例,代码为2004。
附件10: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汇总报送表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序号 |
案例题目 |
案例主题内容 |
作者姓名 (含合作者) |
第一作者单位 |
第一作者职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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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此表可复制)
附件11:
南通开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
统计表(表样)
填报单位: (盖章)
县(市、区)级展演活动 |
总投入: 万元 总场次: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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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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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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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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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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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展演 活动 |
高中 |
所 |
展演总场次 |
场 |
初中 |
所 |
展演总场次 |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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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所 |
展演总场次 |
场 |
(说明:此表为表样,请根据实际展演场次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