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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开发区教育条线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思德福国际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为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消委〔2018〕9号)和市教育局、市区安委会等文件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开展学校及培训机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工委、管委会部署安排,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以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底线,以有效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全面开展拉网式学校安全大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督查巡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部门审批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  

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岗位安全职责落实情况;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教职工全岗全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学校标准化传达室(校园警务室)建设情况;学生宿舍规范管理情况;各级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管理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学校及周边秩序专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教育处:  

教育处牵头做好本次安全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负责局领导带队督查方案的制定,对各学校(单位)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学校:认真制定安全大检查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紧盯薄弱及易忽略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标找差,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整治到位、相关工作台帐齐全完备。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各学校要细化工作方案,将安全大检查任务和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对照自查表(附件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每月的28日前将本月自查整改情况在校内公示并报教育处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上旬)。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将深入学校开展督查(附件2、3);市安委会和南通市教育局将进行抽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各学校(单位)要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研判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制度  

为确保本次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决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分级复核制度。社会事业局对学校进行复查,确保复查率100%。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从10月份开始,实施安全大检查信息周报制度,每周四上午12:00前报送《开发区教育条线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学校(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 11月25日前将安全大检查阶段性开展情况和集中整治情况,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定落实的整改措施,12月25日前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稿报送教育处(能达大厦2613)。联系人:郭其红;联系电话:83596082。

(三)情况通报制度。教育处每月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举措,适时组织督查,并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社会事业局成立教育条线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邵平任组长,倪敏任副组长,教育处工作人员为成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要动员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发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营造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安全大检查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巡查考核,健全长效机制。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本次安全大检查中履职不力、工作滞后、整治敷衍的现象,要从严查纠;对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要视同事故严肃问责。  

各学校(单位)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安防系统建设。结合南通市“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提升校园安全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水平,为开发区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9月19日  

 

 

附件:  

下载 

   

 

附件1:

2018年开发区教育条线安全大检查学校(单位)自查表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管校长:              日期:          

序号  

自查内容  

具体问题  

1  

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履职情况。  

   

(2)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与落实情况。  

   

(3)校园安全工作机构设置及配备校园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机构 □有(名称               ) □无;  

教职工人数:,现有学生数:专职保安数:。  

(4)安全保障投入、经费使用情况。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6)教职工全岗全员安全培训活动开展情况。  

   

(7)安全教育平台运行与管理情况;安全提醒发送情况。  

   

(8)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3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9)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10)安防设施设备配置及运行状况;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11)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  

   

(12)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3)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14)今年以来学校自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15)今年以来被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5  

应急管理情况  

(16)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17)师生集体活动事前报备工作情况。  

   

(18)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情况。  

   

(19)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对处置情况。  

   

(20)校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  

   

(21)节假日及重要时期应急值守情况。  

   

6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22)今年以来市(县)教育部门各类安全管理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3)学校危化品、电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24)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情况。  

   

(25)校车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26)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复查复核情况  

  

社会事业局复查人员  

(签  名)  

   

   

检查日期  

   

   

   

   

市级部门抽查人员  

(签  名)  

   

   

   

注:1.此表一式2份,学校(单位)自查后1份留存,另1份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具体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2:  

2018年开发区教育条线安全大检查局领导督查巡查安排  

 

带队领导  

督查巡查地区(学校)  

协同人员  

联络员  

  

 东方中学 高师附小 能达小学

中兴幼儿园

成金祥 

成金祥 

 敏  

 天星湖中学 实验小学(星河校区、育才校区)、思德福国际学校 实验幼儿园

郭其红  

郭其红  

羌松延 

竹行中学、竹行小学、竹行中心幼儿园、竹行星怡幼儿园 培训机构

 峰 

 峰 

季春华  

园区学校 、小海小学 、幼儿园

 玲 

 玲 

说明:  

1.各组督查巡查工作自2018年10月上旬开始,于2017年12月上旬完成,具体检查时间可结合阶段性工作分期进行安排(至少三次)。  

2.各组应对照检查内容,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安全大检查进行督查巡查。检查各类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3~5所(兼顾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  

3.检查结束后,由各组联络员负责将检查情况及时送教育处(能达大厦2613)汇总。

 

 

 

附件3: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领导带队安全大检查督查巡查记录   

督查巡查地区(学校):  

督查巡查时间:  

情况记录  

督查整改要求  

被督查巡查地区(学校)负责人签字  

督查巡查组成员(签字)  

表由各组联络员负责填写,每次检查结束、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并签字后,一份反馈给巡查单位,一份及时送教育处(能达大厦2613)汇总。


附件4:  

2018年开发区教育条线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时间  

累计检查数  

累计参加检查人数  

累计发现隐患数  

累计整改隐患数  

存在主要问题  

   

   

   

   

   

   

   

   

   

   

   

   

   

   

   

   

   

   

   

   

   

   

   

   

   

   

   

   

   

   

   

   

   

   

   

   

   

   

   

   

   

   

   

   

   

   

   

   

   

   

   

   

   

   

填表单位: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填表人:

   

说明:本表于周四上午12:00前报教育处郭其红,首次填报时间为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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