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对象
2018年秋季在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
二、现场发放时间
2018年1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现场发放地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居康路1号高师附小内)
四、现场领取须知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发放,请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放入本人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证书需妥善保管。
3.联系电话:15951314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