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
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发展性绩效考核评估细则(修订)》(通开发社〔2018〕92号)文件要求,定于1月中旬组织2018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请各单位做好相关自评准备工作,认真完成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主要展示学校在全面从严治党、标准化管理、品质化发展、影响力提升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及成效。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