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食堂配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对供应商资质方面的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规运作的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三)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对供应商具体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相关身份证件(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相关身份证件及授权书),经营状况良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管理规范。
2、投标单位所有送货产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三证合一)、产品检验报告。
3、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提供学校供货经历业绩证明。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
4、投标单位须具备南通地区学校近三年食堂同类食品供货成功的经历(提供相关合同)。
二、招标项目种类:
项目一、大米、面粉类;
项目二、猪肉类;
项目三、鸡肉类;
项目四、牛羊肉类;
项目五、冻货类;
项目六、蔬菜类;
项目七、食用油、调味品、干杂类;
项目八、豆制品类。
项目九、水产类
项目十、鸡蛋类
为了保证供货品质,以上项目每家供货商只能填报一项招标项目种类,不得兼报。
三、对供应商配送方面的要求
(一)质量及品质方面的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食用油(非转基因)、调味品、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商超上架商品(规格:非转基因精炼一级大豆油5L装,指定品牌:鲁花、金龙鱼、福临门,其他品牌报价视为无效)。
3.猪肉类供应商所供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屠宰的冷鲜肉。(规格:品牌冷鲜肉,指定品牌:中粮、双汇、雨润,其他品牌报价视为无效,投标单位出示品牌授权书)。
4.蛋、禽、牛肉类供应商所供必须保证经过质检(卫生部门检疫)
合格证。
5. 水产、禽蛋、干杂类达到指定要求;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6.豆制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提供食安办出具的放心溯源单;
7.蔬菜供应商所供蔬菜必须保证安全、较好色泽及新鲜度。
8.冻货供应商所供冷冻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不接受临近保质期商品)。
(二)数量及验货方面的要求:
1、供应商保证配送品种质量的准确性(斤两、规格、数量计),并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
2、供应商每次随供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校方持两份,供应商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三)中标方式、价格及调价方面的要求:
1、猪肉、蔬菜、水产参照南通市物价局网站通城晒价台各自填报下浮率,下浮率最高者中标。学校定于壹个月进行一次核价,参照当月初南通市物价局网站通城晒价台公布价格,按中标下浮率折算。若南通市物价局网站通城晒价台公布项目中无我校食堂采购项目,则以开发区春天市场、富民港市场、新开市场同类商品的均价为基准,按中标比例进行下浮定价。
2、大米、面粉、鸡肉、牛肉、食用油、调味品、干杂、豆制品、冻货等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最低价中标,为防止恶意竞标,中标价高于市场批发价则视为无效。
3、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上涨或下跌),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在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调整。
4、本次中标设置第一中标单位与第二、第三中标单位,当第一中标单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进行供货时,招标方有权通知次中标单位按其招标报价进行供货。
5、此次中标有效期为2019年2月10日——2019年6月30日。
6、中标供应商在有效供货期内,出现明显货物质量问题或所供应货物与报价货物不相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7、正式招标时投标单位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
8、所有商品付款均需提供正式发票,税金由中标方支出付,投标时请投标方考虑此项因素。
9、因寒假假期较短,又恰逢春节,时间较紧,如果单项投标单位或个人少于3家,则由评标委员会直接与供货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10、报名后,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注意查收短信通知及时参加招标。
(四)送货时间及地点方面的要求:
1、一般为每天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2、供应商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10%。若超过时间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20%。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方面的要求:
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所有商品必须开具正式发票)按甲方财务要求每月划账结清。
(六)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
1、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供货车(人员)在校门口附近及校内有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学校根据情况通过扣罚货款或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四、对投标文件无效及废标情形的要求
1、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
4、此次投标商恶意竞标今后将禁止参加本校相关供货投标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发现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1、投标单位必须为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相关身份证件(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相关身份证件及授权书),经营状况良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管理规范。
2、投标人现场填写招标承诺书。
五、对评标机构、方式、项目权重等方面的要求
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以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由学校总务处及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纪委、学生家长进行评标。
评标方式按照综合评标法进行。对最终综合评分进行排序,按排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六、对于合同授予的要求
在产生中标单位后,甲方将发放《中标通知书》告知中标单位。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洽谈,中标方缴纳规定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具体项目金额为:大米:人民币贰仟元;冻货:人民币壹万元 ;油及调味品、干货:人民币壹伍仟元 ;猪肉:人民币壹万元;禽类、牛肉:贰仟元;蔬菜、水产等:人民币贰仟元;豆制品:人民币贰仟元)并按照招标要求及相关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七、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9上午8:30—10:30
2、报名地点:天星湖中学滋兰楼711总务处
3、供货商将招标公告中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时上交招标方,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核查。
4、校方评审小组对报名的供货商进行资质审查后,将通知通过审查供货商择日进行公开招标。
5、联系人: 李老师
6、联系电话:8905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