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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竹行小学扫黑除恶宣传材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南通市竹行小学扫黑除恶宣传材料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 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 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 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治乱兴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实现。

四、“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五、2019年扫黑除恶的主题是什么?

打“保护伞”。

六、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 无恶治乱。

七、教育体育系统重点排查哪些方面的黑恶线索和行为?

1.非法侵入校园及公共体育场,扰乱正常教育教学、体育运动秩序;侵害师生员工、健身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2.在学校及公共体育场周边敲诈勒索学生、健身群众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3.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黑恶势力;

4.校园欺凌行为;

5.干扰、阻挠学校及公共体育场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6.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7.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8.学校及公共体育场周边摆摊设点,霸道经营,校内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出租房;

9.非法霸占公共体育场及设施,阻扰人民群众健身运动行为;

10.因个人不满,以学校、公共体育场为目标对社会进行报复行为或言论威胁者;

11.因与教职、体育员工及学生家长等发生个人间纠纷矛盾,而非法滋扰正常教学教学及群众运动秩序者;

12.在社会及网络上恶意传播、歪曲解读我区教育体育方针政策言论寻衅滋事者;

13.造谣、诽谤、污蔑教育体育系统员工工作履职、教育教学、体育管理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者;

14.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干扰教学及运动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公共体育场所财产、威胁师生员工安全的黑恶势力;

15.严厉打击与体育活动、体育竞赛、体育产业等领域有关黑恶势力;

16.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八、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提供有效线索?

南通开发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513-85923856

南通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举报电话:0513-83595365

南通开发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513-8502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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