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校园 普法教育伴成长——记我校10月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品格,10月18日下午,我校道德法治讲坛暨青年团课如期开展。法治副校长、江苏高仁律师所陈跃律师将民法典带进校园,走到学生身边,对民法典中关于“见义勇为”免责条款进行解读。
近年来,“老人倒地扶不扶、遇见小偷管不管、人掉水里救不救”等社会热点问题引起争议,公众良知不断受到拷问和挑战,“扶不扶”、“救不救”等问题成为困扰社会的两难选择。《民法典》从立法层面为见义勇为者保驾护航,豁免了救助人对受救助人造成的损害,为好人“撑腰”,体现了良法善治,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陈律师例举了许多的现实案例,跟同学们阐述了民法典中关于“见义勇为”有关免责条款,消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引导激励同学们崇德向善,弘扬社会美德。
华夏文明,荟萃至今。见义勇为、匡扶正义,自古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彰显社会正能量的善意之举。民法典新增的见义勇为免责条款,让我们内心笃定,见义勇为是具有文明共识的社会义举,善行善意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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