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工作目标达标考核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2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团支部工作目标达标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各团支部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班级、团支部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团支部工作目标达标考核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主要分定量和个性两部分。定量工作目标,以学校党政部门、团委会、学生会下达的有关指标为准。个性工作目标主要是各团支部根据团委会的工作意见及有关决议、会议精神和要求所提出的,经辅导老师把关,校团委审定后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特色活动方案。另外,附设制约考核项目,具体见考核表(附后)。

二、考核方法

1.实行百分制考核。

2.考核一年一次,一般在次年度的第一季度进行。

三、奖惩办法

1.总分前十名的班级、团支部,由校团委会、学生会公开表彰,并向上级推荐表彰。

2.考核得分情况将在次年度的五四期间向全校通报。

3.对年度考核得分在七十分以下的班级,团支部给予“黄牌”警告,取消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减少优秀团员的评选名额。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附:                      《团支部工作目标达标考核表》

(一)定量工作(50分)

项目

工作目标(要求)

基本分

考核部门

考核得分

1

积极开展学雷锋、学英雄、学先进人物主题活动。

10

学校党政

 

团委会

 

2

加强团员发展工作和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6

 

3

按规定完成团费收缴任务

5

 

4

积极参与学校常规管理。

8

 

5

准时出席和参加团委会、学生会召集的各类会议、活动。

5

 

6

及时上报年初计划、年终总结。

6

 

7

认真参加、积极组织学校党政、团委会、学生会布置的各种任务活动。

10

 

小计

 

50

 

 

(二)个性工作(50分)

项目

工作目标(要求)

基本分

考核部门

考核得分

 

 

 

学校党政

 

团委会

 

小计

 

50

 

 

(三)制约考核指标(附加分)

1.被省、南通市、南通开发区和学校党政表彰的分别加12862分。

2.被省、南通市、开发区团委表彰的分别加1064分。

3.同一工作受不同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记分。

4.工作严重失误,受到学校、市以上通报批批评的分别扣4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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