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会计室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校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安全工作的分管责任,特与会计室订立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保证书。 一、安全工作内容: 财务室安全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火灾、爆炸、失密和失窃事故 三、安全管理措施: 1、经常学习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履行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财务室安全; 2、加强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会计室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持证上岗,依法运作; 3、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并制定事故紧急处理预安计划。 4、按规定使用好保险柜,库存现金不超过学校规定的限额; 5、保管好财务单据和帐册,记好现金日记帐、总帐及明细帐,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 四、安全管理承诺: 1、贯彻落实学校财会管理安全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建立健全会计室安全工作台帐,对安全工作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3、定期组织会计室安全专项检查,发生问题及时解决,配合支持安全监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能。 主管校长: 会计室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