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4)、《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委人才办〔201613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组织申报,全区教育系统共推荐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人数分别不超过5人和10人。申报材料需在111日前送至教育处施玲。

 

附件1:《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4

附件2《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委人才办〔201613号)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