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就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名家,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四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通教人师〔20162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推荐材料于20161027日报送至教育处施玲处。

   

    附件1:《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四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