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增强全市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和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南通开发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教安〔2016〕31号),《南通开发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并组织实施,届时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校于12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发教育处郭其红,联系电话:15862763688,邮箱:13706197972qq.com。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