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开发社〔2017)53号
关于同意筹设南通开发区竹韵幼儿园的批复
南通开发区竹韵幼儿园筹备组:
根据你组(李艳丽)提出的申请,竹行街道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组审核,并提交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意你组(李艳丽)筹设南通开发区竹韵幼儿园:办园规模15个班级,办学形式和类型为全日制普惠民办幼儿园,园址设南通开发区竹韵花园。筹设期不得超过一年,从我局下发筹设批准书之日起计算,逾期重新申办,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希接此批复后,根据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尽快办好各项手续,到我局办理办学许可证。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