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19年第一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一、领取对象

2019年第一次在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

二、现场发放时间

2019年6月4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现场发放地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居康路1号高师附小内)

四、现场领取须知

1.非应届毕业的社会申请人员领取时须凭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应届毕业生领取时凭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由各学院凭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统一领取。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发放,请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放入本人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证书需妥善保管。

 

附件:1.南通高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2.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