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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开发区新教师培训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 点击数:

关于南通开发区新教师培训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经研究,报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同意,决定对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新上岗教师培训

二、项目编号:ntkfqjspx2017003

三、项目预算: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科研院所,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要具有区域培训的经验,提供和其他单位合作的合同文本及复印件。

4、报名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交完整的培训方案。

五、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8612:00时。

2、确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磋商专家组进行磋商打分,确定供应商。由教师发展中心和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培训协议书,按计划培训。

地点: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万东 电话:0513-89160316,13515203658

附件: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726

 

 

 

 

 

 

 

 

 

附件:

2017年南通开发区新教师培训项目需求说明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重要思想,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及南通市对教师培养的要求,帮助新教师建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明确新时期教师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提高新教师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促进教师工作能力提升,为开发区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二、培训对象

南通开发区中小学新教师150人。

三、培训时间

201782122日,共2天。

四、培训内容

根据培训要求,量身定制,设计开发适合新教师发展需要的培训专题。培训主题:岗位适应于职业认同。根据主题围绕:教师的角色境界与职业规划;课堂教学的基本策略;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方式变革来设计开发培训内容。

五、培训形式

1.专题讲座:系统学习教师发展领域的研究成果,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2.学员互动与现场诊断:通过互动研讨、案例教学对教师工作实践中的典 型性案例进行分析讲解;针对教师提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难题交流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和感悟。

六、培训要求

1.培训专家由一线教学名师、教科研专家及高校教授组成,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2.大学教授或特级教师不少于3人。

3.培训教师须经教师发展中心认可。

七、供应方职责

1.按照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2.保证授课教师按培训方案按时授课,不得随意变更培训内容;如邀请专家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合适人选。

3.安排好培训所需的场地、午餐等事宜。

4.配备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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