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门卫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8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为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与追究制,防止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与门卫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1、门卫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部位,门卫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忠于职守。

2、外来人员或学生家长需要进入校门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手续,寻找教师可通过内线电话与本人联系确认后,方可同意其入内。

3、外来车辆除正常公务,联系工作等情况,经出入登记后放其进入,其他一律拒之门外。门卫人员要坚决阻止校外不良青少年进入学校。

4、校内物品、器具等拿出学校,门卫必须问清事由,并和学校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后方可放行。

5、门卫在管理上发生紧急或难于处理的事情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在发生火警等突发事情时,传达室人员应保证大门畅通,并及时报119或110。

6、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政教处与门卫管理人员各执一份,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变更而改变。责任人有变更,接任者继续履行。

政教处:         门卫管理人员签名              

                                  2010年 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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