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校园超市安全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与小卖部承包人特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学校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二、具体要求: 1、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师生的监督。 2、小卖部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3、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商品进入小卖部。 4、不卖变质、过期产品,小卖部经营者必须定期全面检查。如发现变质、过期产品必须销毁。 5、认真做好小卖部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小卖部工作人员,上班时不吸烟。 6、小卖部经营者如不按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执行,如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负全责。 三、责任措施 1、学校必须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有措施,有检查,有保障。 2、学校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承包者是直接责任人,在食品安全出问题,承包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3、学校安全工作出了问题,要及时报告,同时,要果断采取措施,使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总务处: 承 包 人: 2010 年 8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