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承诺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4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009年6月24)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工程,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针对当前中小学普遍存在的补课多、考试多、作业多,学生睡眠时间偏少、课业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我校向社会各界庄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树立科学的教学观、质量观、人才观和政绩观,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制度,不向班级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

三、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规定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活动时间和家庭作业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2小时。不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坚持“健康第一”,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体育活动和睡眠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不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四、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保证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结合学校实际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大力开发校本课程,拓展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发展的空间,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张扬个性,挖掘潜能,培养特长。不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不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高一年级不提前分科分班;学校课表上墙上网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规范招生考试行为,不违规、提前招生,不擅自增加考试科目和次数,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或联考。

六、不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不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反对有偿家教,坚决制止在职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七、坚持“学校管理以教师为本,教育教学以学校为本,为学生的终身幸福打好基础”的办学理念,大力开展有效教学研究,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切实改进教法和学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实现减负增效。

八、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凡出现违规办学问题,自觉接受问责。

 为了学生的快乐成长,为了国家和民族的美好未来,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化素质教育、提升办学内涵、全力办好面向百姓的优质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监督电话:0513-85986966 0513-85986900

电子信箱:nttxhzx@126.com

分享到: